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刘建军 通讯员 黄丽萍
司法实践中,大多数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只负责诉讼案件的立案和审判,申请执行工作还需在院本部开展。这不仅造成当事人立、审、执“两头跑”的不便局面,还容易导致审、执工作衔接脱节。
如何快速打开“人民法庭参与执行”新局面?
郴州市永兴县人民法院马田墟法庭(简称马田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不断提升人民法庭便利群众诉讼,帮助当事人快速实现其合法诉求,打通执行堵点,破解执行难点,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感谢永兴县人民法院、感谢马田法庭为老百姓着想,让我打赢的官司变成了真金白银,胜诉权益得以实现,今后再也不用为抚养费发愁了。”申请执行人邓某悬在心中多年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邓某儿子2016年因病去世,儿媳刘某随后改嫁,4个孩子随爷爷奶奶生活,但两位老人年老多病无力抚养。2018年,邓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某给付抚养费,但刘某从未主动履行。每过1年,法院都要通过划扣被执行人刘某的银行存款来执行抚养费。2022年1月,小孩再次申请执行抚养费3600元。刘某在执行过程中拒不报告财产情况,法院通过查询发现,刘某为了逃避执行,2021年3月将存款11.2万元悉数转移至现任丈夫的银行账户。对此刘某还试图狡辩,称这笔钱本来就是自己现任丈夫的。经法庭劝解,刘某仍拒不履行,法庭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司惩决定。
“人民法庭参与执行”是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重要探索。
2021年3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庭参与执行”工作实施办法》,确定永兴县人民法院马田法庭作为“人民法庭参与执行”的试点单位。要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人民法庭参与执行”工作新模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获得感和满意度,着力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为促进审执工作衔接,马田法庭组建了“1+1+1”执行团队模式,由1名原承办法官+1名执行员+1名审判辅助人员组成团队开展执行工作。
“试点执行以来,法庭在办理民商事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同步推进案件执行。在审判时兼顾裁判结果的可执行性,避免判决结果无法执行。”马田法庭庭长邓洪超介绍,在审判过程中,积极的向当事人宣讲执行方面的法律法规,力促当事人案结事了。判决生效后,申请人申请执行时,承办法官都会利用前期建立的信任,积极联系被执行人,力促其自觉履行。
7月31日刘某赠与合同纠纷案,法院判令刘某2返还刘某1赠与款5万元,双方均未上诉。但刘某2在自动履行期届满后拒绝主动履行付款义务,承办法官为此多次与刘某2联系,刘某2有感于法官的耐心工作,最终主动到法庭兑现了5万元。刘某1接到法庭通知领款的电话时,甚至表现的很惊讶,因为还没抽出时间来申请执行,案款就已经催收到了。
“此案的顺利执行,用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法院维护公平正义的热情与温暖,案结事了人和,促进邻里关系更加融洽,执行一案、影响一片,做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永兴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铫说。
马田法庭善用优势,坚持诉源执源同步治理。他们与基层诉源治理工作站建立定期联络机制,充分发挥诉前调解机制,大力化解辖区内矛盾纠纷。今年1-8月,法庭民商事案件收案数325件,相比去年同期474件,收案数下降31.43%。
2021年以来马田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申请执行率由前期的38%,下降至现在的19%,下降了约19%,自动履行率明显提高,申请执行率明显减少,执源治理成效十分显著。
针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法庭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惩戒。两年来,法庭对14件17人次进行强制传唤,对2件2人处以罚金,树立了司法的权威,明显提高了辖区人民群众对法庭的司法公信力的认可度。多名当事人因为对法庭执行的认可,给法庭送锦旗表示感谢。
2021年6月份以来,马田法庭共受理首次执行案件234件,终本3件,终结8件,执行完毕223件;申请标的718.1648万,实际到位611.976万,标的到位率85.21%,结案率100%,执行完毕率95.29%,执结率98.71%,执行周期10天,司法惩戒两件两人。2022年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审执结合新模式 便捷高效促履行
永兴县法院马田墟法庭多措并举推进执行工作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