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周子熙)9月26日,原告谭某某等人诉株洲市人民政府行政行为一案,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由院长陈坚担任审判长并组成合议庭,株洲市副市长罗绍昀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市司法局局长曹跃良作为市政府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对被诉行政行为的法定职权、程序、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老百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权益,既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也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为的有力监督。”罗绍昀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此次庭审是一场非常好的普法宣传教育课,今后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做出行政行为时,一定要更加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
“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陈坚院长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表明了株洲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坚决态度和对群众诉求的高度重视,取得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的良好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株洲法治政府建设。
庭审现场,市司法局组织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