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郭洲 刘依)男子分手后心有不甘,骚扰恐吓前女友。近日,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以谷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谷某有期徒刑10个月。
谷某与朱某本是一对恋人,两人同居一年多后因经济问题发生纠纷。2021年10月开始,谷某以索要精神损失费曾多次恐吓骚扰女方,方式层出不穷,查明的骚扰事实多达16次。谷某以锤子砸坏朱某家中物品、将电动车轮胎放气、用菜刀将其家外的自来水管切断、打开水龙头放水数十吨、殴打朱某,甚至更恶劣的将其屋顶天然气管道扎破,造成天然气泄露。
朱某因谷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曾多次报警,且经过多次调解赔偿,但谷某依旧执迷不改,谷某因无法从分手的事实中走出来,自认为自己行为并没有错误,认为自己多次的骚扰、毁坏财物理所应当。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多次对其进行单独开导以及教育,才让他彻底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但为时已晚,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检察机关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后认为,谷某因婚恋纠纷拦截、恐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经公安机关指证批评制止、处理处罚后,仍继续实施该类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追求刑事责任,石峰区法院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当庭判处谷某有期徒刑10个月。
检察官提醒:恋人相处,分手后要理性对待,不能以感情为借口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对于广大女性而言,如分手后遭遇恐吓甚至暴力骚扰,务必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及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