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舒慧
近日,一起房产执行纠纷案,从双方剑拔弩张到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监督申请人丁某和被申请执行人许某双双向检察干警表示感谢。
今年4月23日,丁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竞得一套房产,并办理过户登记。后丁某收房时,原房东许某拒绝腾退阁楼。
案件受理后,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询问了当事人。“我的房屋加阁楼共有240平方米,只拍卖了78万元,肯定不包括阁楼。且法院评估报告对房屋进行描述及评估中亦未提到阁楼,我是额外花了7万块钱从开发商手中单独购买的。”许某提供了购买阁楼的书面协议及付款凭证。
承办检察官经调阅原审执行卷宗、与执行法官多次沟通、实地走访涉案拍卖房产,确认法院在委托评估时没有查明房产及阁楼的实际情况,未对单独存在的阁楼价值予以评估。
6月30日,检察机关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涉案房屋的阁楼单独委托评估,根据评估价值促成竞买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建议严格规范司法网络拍卖程序,查明拍卖房产现状,通过文字说明、初频或者照片等形式予以公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采纳检察建议。
8月15日,丁某和许某签定《房屋转让协议书》。丁某另行支付10万元加购阁楼,银行也同意让利补偿给许某,减少房屋贷款利息。至此,该起涉房屋执行案件的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