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把警示课堂搬到庭审现场
本报讯(通讯员 龙术娥)“本次庭审对我的触动和震撼很大,给我敲响了警钟。让我明白任何时刻要心有所敬、言有所畏、行有所止,要扣好人生第1粒扣子。”近日,保靖县纪委监委组织系统内纪检监察干部、县财政局关键少数等300余人走进县人民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庭审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刚参加工作的青年干部邹定安感慨道。
把警示课堂搬到法庭庭审现场,是县纪委监委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方式之一。本次旁听庭审的案件系碗米坡镇财政所原所长、县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刘正华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看得见、听得着的身边案例现场教育党员干部,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作用,让党员干部面对面、零距离直观感受,使其受警醒、知敬畏,从而达到庭审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庭审现场是最生动、最震撼的警示课堂;身边典型案例是最深刻、最鲜活的教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旁听庭审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的目的,就是要让党员干部从身边的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以人为镜、以案为戒,坚定理想信念,守住廉洁自律底线。
县纪委监委为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积极开展案件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把庭审现场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课堂。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庭审,充分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提高警示教育的精准性、有效性,让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综合效应。今年来,县纪委监委共组织两次旁听庭审,430余名党员干部参与旁听。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结合当前“三湘护农”、清廉建设等重点工作,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入庭审现场,以真实的案例现场授课,分层分类组织党员干部等参加旁听,从而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