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下乡以案释法
本报讯(通讯员 唐丽)近日,东安县法院将巡回法庭搬到川岩乡白水村,公开审理了万某某失火罪一案。
今年1月31日9时,被告人万某某在自家田焚烧杂草,准备用于种植辣椒。在杂草燃烧过程中火势不可控引发山林火灾。经过鉴定,火灾过火林地面积共6.55公顷,总损失金额19万多元。案发后万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庭审中,万某某自愿认罪认罚,请求法院从轻处理。法庭当庭宣判,万某某表示服判,该案现已生效。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以案释法,倡导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守护美丽家园。旁听人员表示,这次庭审把法治教育带到人民群众身边,提高了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在群众心中播下了法治理念的种子。
巡回法庭是法院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方式之一。把庭审开到基层,让广大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亲身感受案件审理过程,既依法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又真正用好了案例活教材,起到了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