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保护传统古村落
以检察之笔 绘花垣之美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梁玉婷
古村新韵,文脉悠悠。
绵延的武陵山脉横亘湖南西北部,犹如一个弓起的巨大脊背。组成这个脊背的高山峡谷之间,散落着星星点点的村落。这些村寨或依山而建,或傍水而成,犹如一颗颗明珠点缀,与秀美山水浑然一体,相得益彰。
据统计,目前湘西州共有6批次178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数量约占湖南的四分之一,是全国十个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州)之一。而花垣有31个,是湘西州传统村落最多的县。面对庞大的传统村落数量,公益诉讼检察官是如何让传统村落在原汁原味的基础上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6月28日,《湖南法治报》记者走进湘西,与花垣检察机关的干警行走在山林田野、都市巷弄,用镜头与文字记录检察官利用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古村落。
因地制宜
案件办理巧发力
花垣县城建制始于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是一座有着近千年的历史文化古城,当地独有的苗族巴代文化堪称苗族远古社会的活化石。因缺乏保护,这些历经600多年风雨、坐落于山坳之中的传统村落的生存状况却令人担忧。
村落中,新建现代风格的建筑与传统村落风貌不相符;古民居风化严重,房屋结构破损,甚至出现坍塌;一些受损的不可移动的文物被所有权人擅自修缮,文物原貌被不同程度破坏;部分建筑缺乏保护,多处建筑木构件上被青苔附满。此外,民居内消防设备不齐全,电线未穿管保护,线头外露,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针对传统村落范围内的自然破损和人为破坏等现象,2021年以来,花垣县检察院结合县域民族特性,制定保护传统村落,留住苗乡乡愁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方案。对县内31个传统村落进行全面走访调查,形成问题清单和台账。开展了两批涉及21个传统村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立案12件,制发检察建议7件,磋商5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完善。
“在办理案件中,县检察院结合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将文广新旅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景区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纳入监督范围,通过举行公开听证活动、集中磋商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协同住建部门、乡镇政府等各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只有加强与各级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整合行政资源形成合力,才能有效保护古村落。”承办检察官杨敏说。
搭建平台
传播公益好声音
传统村落内随处可见的苗绣、蜡染、花带、苗鼓、火塘、腊肉等,是苗族民风民俗得到良好传承的见证。完整的少数民族文化吸引了全国各地游客的参观、游览。
为持续巩固办案成果,加强正面引导,在省、州检察院的指导下,县检察院在精准扶贫首倡地、新时代红色地标”十八洞村和“悬崖上的最美村落金龙村这两个传统村落,建设以传统村落保护为主题的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将十八洞村、金龙村文旅发展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合宣传,实现了传统村落空间、生态资源、民族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和活态传承。
“传统村落兼具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性,两者互为补充,相互依存,同属于一个文化与审美的基因,我们加强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既注重在硬件上用心,也突出在软件上发力。”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金辉介绍。
为更好地贴近时代需求,县检察院先后在十八洞村、县民族中学举办传统村落保护原创美术作品展览活动。通过艺术的表现手法,把传统村落的美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合呈现出来,向社会输出了花垣传统村落文明规范、可游可居的良好形象。
那些蛰伏深山中的传统村落,在花垣大地这幅秀美画卷上,分外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