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用规则巧调解促和谐
本报讯(通讯员 谢聪荣 谢荣晖)近日,娄底仲裁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申请人谢某某就其与被申请人某某酒店的租赁合同纠纷向娄底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案件开庭审理阶段,仲裁员发现该案还涉及到第三人,若能调解结案,对化解该纠纷最有利。仲裁员遂依据《娄底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17条的规定邀请第三人参加仲裁程序,第三人同意参加本案仲裁。随后,仲裁员便与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进行沟通,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促进当事人达成便于实际履行的调解方案。最终,3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书,这起租赁合同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娄底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近5年案件调解和解率达到69.1%,为优化娄底营商环境、建设和谐娄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