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9年在全国介绍经验
今年6月底或将实现智慧矫正中心全覆盖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通讯员 许佑民 邓慧
6月12日,湖南法治报记者从省社区矫正管理局获悉,在近日司法部举办的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上,省社区矫正管理局连续第9年在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近年来,湖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着力夯实基础保障,大力推进村(居)协助社区矫正工作落地见效,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确保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123个县市区全面建成社区矫正中心,完成建设面积6万多平米,平均每个中心490平米,创造了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湖南速度。
近年来,我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被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2015、2016两年时间,统一名称、统一功能、统一设施、统一标识、统一用色“五统一”标准,建成高标准的硬件中心。2107年,出台《社区矫正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心运行管理。
此外,研发升级“湖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以及矫务通、在矫通、协矫通和矫正质量评估等一系列应用软件,物联融合相关终端和数据,与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实现案件跨部门网上流转,逐步形成了“五形五化”的智慧矫正湖南模式。
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侯迁广介绍,“湖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2020年11月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2019年至今,我省分3批次启动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已有85个县市区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第1批报司法部的9个县市区智慧矫正中心全部通过专家组验收,有望在今年6月底实现全省“智慧矫正中心”全覆盖。
全省完成6万余平米智慧矫正中心
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500余项
经费装备支撑,是筑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2013年,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社区矫正经费标准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2022年,两厅又联合开展社区矫正经费保障调研和标准测算,目前已明确了24类核算项目及其主要开支范围。
加大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力度,近年来全省各县市区向社会组织购买心理辅导、教育学习、技能培训等服务500余项,并培育了40余家社区矫正专业社会组织,社区矫正社工力量不断壮大。
按照司法部智慧矫正有关标准,我省制定《湖南省“智慧矫正”设备清单》。各县市区根据清单要求配齐了无感签到、自助矫正终端、执法记录仪、防暴器材等57类设备,装备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在执法执勤用车方面,我省增加社区矫正执法执勤用车,首批新增专项车辆编制58台已全部到位。
两万个村(居)协助开展社区矫正
村(居)民委员会贴近群众、贴近社区矫正对象,在整合利用社区资源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帮教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2017年以来,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先后指导长沙高新区、会同县等地村(居)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站试点,形成“党建引领、社会参与、需求牵引、融入社会”的居民委员会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
2020年12月,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将试点经验固化为制度成果,联合印发《关于村(居)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社区矫正法》有关村(居)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5条规定细化为3大方面内容,为村(居)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好的模式是实现由点到面的助推器。通过试点试行、建章立制和推动制度落实,总结提炼出村(居)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三好四抓”模式。即以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为主,当好监管安全的“预报员”;以协助开展教育帮扶为主,做好社矫对象融入社会的“润滑剂”;以协助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为主,干好力量融合的“发动机”。抓村(居)组织、推动和保障其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责任;抓社区矫正机构与村(居)的工作衔接与配合;抓村(居)人员履行矫正小组成员责任与协助开展个案矫正;抓村(社区)资源的整合利用与困难社矫对象的帮教。
据统计,自《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全省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村(居)达两万个,村(居)协助调查评估6万余件,参与矫正小组5.6万个,参加矫正宣告5万场,协助开展教育帮扶活动14万余人次,报告社区矫正对象异常情况2000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