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近年来,株洲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2020年6月,株洲市司法局推动出台了《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
制度文件出台以后,株洲市司法局承担了市政府常务会议题的会前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议题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上会”。截至目前,审查重大行政决策议题101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37条,为行政权力立规矩、划界限,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法治保障,推动政府机关及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以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在法治框架下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
为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工作,市司法局还提请了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向各单位征集市级和省级重大行政决策建议。对9家单位报送的16个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查,甄选其中5项决策事项和3项决策听证事项报送市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今年3月30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株洲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并对纳入目录管理事项的工作提出程序性和实体性要求。
同时,市司法局严格落实“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的要求,在长株潭地区筛选专家学者、执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共计100名,提请中共株洲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株洲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律顾问专家库暨重大决策咨询论证法律专家库名录,供各单位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和公开、公正、择优选聘法律顾问时参考。
为助力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市司法局还制定出台了《株洲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锚定主体、内容、程序3个重点方向,将看似复杂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剖析分解,帮助审查人员从无从下手实现为庖丁解牛、游刃有余。将工作指引印制成便携小册,发放至各县市区政府、各市直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利于工作人员随用随学、活学活用,从而推动株洲市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工作准确化、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