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彭玲莉)为全面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工作部署,规范“消”字号产品市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消”字号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活动中,重点排查辖区药店销售的“消”字号产品是否存在非法添加化学药品,产品说明书及标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是否存在夸大产品效果或与药品类似用语等误导消费者情况,当场向药店经营者提出了向生产商索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证明材料、对不合格产品应及时下架的建议,并讲解了“消”字号产品定义及不合格产品的危害等法律知识,引导药店经营者提高进货查验和诚信经营意识。
民生无小事,防患于未然。下一步,永定区检察院将以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持续跟进监督职能部门对“消”字号产品的日常监管,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加安全可靠的民生产品。
检察官提醒:“消”字号产品是具有卫生批号的消毒产品的统称,属于第2类“具有中度风险的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抗菌制剂、抑菌制剂、卫生用品等。
“消”字号产品并非药品,不具有治疗及预防疾病的功效,却在生活中常以类似药品的面目出现。抗(抑)菌制剂如果违规添加化学药物,不仅容易引发过敏反应,导致耐药菌株产生,影响水、盐代谢物等一系列副作用,更严重危害婴幼儿身体发育及人身健康。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消”字号产品时要仔细辨别,避免购买到不符合规定的“消”字号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