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许振兴)在家中种植大麻,不仅自己吸食,还利欲熏心贩卖牟利......近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李某某因种植毒品大麻并对外贩卖,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21年4月至10月,李某某购买了大麻种子在家中种植,收获大麻约15克。随后,李某某与吸毒人员肖某某、刘某某、臧某某商定,以2000元的价格向3人销售大麻约8克。剩余大麻被李某某吸食。
就在李某某沉浸在非法牟利的喜悦和吸食大麻的“快感”之中时,公安机关将其抓获。经检测,李某某及上述3名吸毒人员的尿检中,大麻检测项均为阳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向多人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性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李某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家属主动代其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法院作出前述判决。案件宣判后,李某某服判,判决现已生效。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对个人、家庭和社会具有严重的危害。经过多年的禁毒宣传以及对毒品犯罪的大力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已逐渐减少,但仍有个别人抱着侥幸心理非法种植并出售毒品,此类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