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见习记者 刘建军 通讯员 朱锋云 聂博文)近日,郴州市北湖区法院接连接到郴州高铁西站派出所的告知,在站内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发现两名被执行人并已予以控制。
接到电话后,执行法官火速驱车前往交接。在高铁站,见到执行干警的张某情绪十分激动,甚至推搡执行干警。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将张某拘传到法院,并拟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张某系—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13年多次向谢某某借款共计5万元。执行立案后,张某经查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张某同时玩起了“躲猫猫”。
迫于拘留措施的压力,张某主动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和解,筹集1万元当场给付,剩余款项双方约定期限归还。这起长达8年的执行难案顺利结案。
—天后,执行干警再次接到了郴州高铁西站派出所的通知,又—案件的被执行人乘坐高铁被系统识别。被执行人带回法院后,案件顺利执结。
为有效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北湖法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由法院向公安机关派出所提交关于查找失信人员的协助查控函,公安机关运用人脸识别系统和警力优势在高铁站、火车站、公交站和长途客运站等处实施查控,再将人员移交给法院。张某也成为在此联动合作机制下“落网”的第—人。“法院十公安”执行联动机制,有效破解了执行工作中的查人找物“顽症”,使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