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肖俊 肖琼 屈正扬
今年以来,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简称“三保”)对相关行政单位行政执法进行专项法律监督,统筹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供有力的法律监督和司法保障。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我们明白了,记牢NOT原则,远离性侵。”今年11月,干警再次走进校园,为辖区体育路中学初一学生开展青春期防性侵教育讲座。
“校园周边不得设置香烟销售网点,请您立即整改。”今年9月和11月,该院联合市烟草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园周边环境开展联合整治,对违规销售烟草和“三无”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对违规经营者进行了责令整改等相应处罚。
“双减”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带着疑问,11月20日,检察官邹俊宇联合区教育局,对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监督“双减”政策落实情况。联合检查组对该区奇趣教育、博扬文化、昂立新思维等20余家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前期经教育局责令停止办学的10家培训机构已经关停,其余培训机构均未有学生上课的情况。
今年以来,该院积极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双减”政策落实情况,推进“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与区妇联、区教育局联合开展“守护花季”防性侵等安全知识公益宣讲,为辖区内38所中小学1万余名中小学生普及相关安全知识与法律知识。同时,联合区教育局、芦淞公安分局对辖区内4110名教师及教辅人员开展全面摸排清查。
助力特殊人群权益保障
该院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中,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开展了“关爱残老人士权益保障”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真正为弱势群体传递了一份关爱。
“感谢你们来关注我们老年人的衣食行问题,我们在这里住得好吃得好,儿女也放心。”今年11月16日,该院联合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到辖区内重点养老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查看养老院食堂环境卫生以及住宿安全、电梯安全等情况。
“辖区内无障碍设施已大为改善,感谢检察机关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区残联理事代表郭某在试用完辖区内的无障碍设施后。针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不合理,盲道破碎等影响残疾人士正常生活和出行的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优化了该区芦淞路、石宋西路、建设路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
今年10月,该院与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联动机制,加强线索收集移送、信息共享,对残疾人士在就业保障、补贴发放、政策落实等方面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目前已为5名残障人士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今年10月,针对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湘江芦淞河段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是问题,该院与区相关行政单位进行了一场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会上各方达成共识,凝聚起守护一江碧水的合力。
“秸秆焚烧污染大气一定要持续关注,加大督促力度。”今年10月,该院检察长黄玉丰在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座谈会上提出。针对辖区内扬尘污染及焚烧秸秆现象,该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治10余起。
“感谢你们提供的线索,我们已经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请你们检查。”今年6月以来,该院通过设置奖励、平台经营,加强与环保志愿者的联系沟通,进一步收集到相关线索,整改完毕后邀请志愿者进行监督检查,真正实现了全过程民主。
今年以来,该院在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开展中,针对大气污染、河道污染等突出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与相关行政单位联合推动整改20余起,共同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