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见习记者 杜巧巧 通讯员 许俏丽)近日,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城东派出所社区民警刘松红带领辅警、怀化学院学生志愿者,到辖区某幼儿园为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防拐宣传课。
刘松红以情景剧的形式和孩子们互动演练,教导孩子们该如何分辨人贩子,如何有礼貌地拒绝陌生人的求助和要求。还通过现场演示,教导孩子们用“跑、推、喊、缠”四字口诀技能进行自救。
活动结束后,刘松红还向家长们宣传了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团圆行动”。
小心非法集资
本报讯(通讯员 田斐)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经侦民警给大家仔细唠唠和非法集资有关的那些事。
1.什么是非法集资?
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就是非法集资。
2.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则有权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则应当在发现所在区域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 非法集资获得的集资资金一般如何处理?
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在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的监督下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而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则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经侦民警在此提醒大家:拒绝参与非法集资,才是有效保护自身财产安全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