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喻涛)“感谢法官!感谢银行!我一定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周师傅说,他压在心底的石头随着法官与银行经理的到来终于落地。
株洲市渌口区法院于今年7月15日立案执行株洲珠江农商银行与周师傅金融借款一案,周师傅须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1万余元。执行法官王勇接到该案后,向周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材料,但周并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王勇多次与他联系并上门核实,了解到周目前还款确有一定困难。周向银行贷款的钱全部用于生产和养殖,种植了80亩稻谷,饲养了4000只鸭。谁知疫情突袭,亏损严重,周打算将卖鸭子的钱用于偿还部分贷款的计划泡汤了。周希望能缓一缓,等鸭子售出、稻谷秋收后,一定将变现的收入优先偿还贷款。
获知周的困难后,王勇联系了银行负责贷款的经理,详细告知了周家目前的实际情况和特殊性,希望银行能给周宽限一定时间。9月10日,王勇和银行经理来到周家,实地查看了生产和养殖情况,申请执行方对周的清偿能力有了信心。经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
王勇表示,今年受疫情影响,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不在少数,在执行过程中不能简单机械执行,要综合考虑周师傅这样的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给予足够理解和力所能及的帮助,让善意执行显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