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1月1日起,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标准即《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明年起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将可获得由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提供的相关托养服务。
根据《规范》,残疾人托养服务主要内容分为5类,即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在人员配备方面,《规范》要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残疾人社会工作、医疗或康复、就业指导、心理咨询或疏导等专业能力,每年需参加相关专业规范要求的业务学习或专业培训;在场所要求方面,规定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居室和卫生间应配置紧急呼叫设备等;在生活照料和护理方面,明确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对有需求的服务对象进行自助饮食、穿脱衣物等自我照顾能力训练,以及行走、上下楼梯等室内外移动能力训练等。
据介绍,以前社会上的残疾人托养机构主要针对的是16周岁以下或60周岁以上的残疾人群体,在16周岁之后到退休之前这个年龄段的残疾人并没有得到太多服务。本次出台标准的目的,就是要求托养机构能为他们提供基础服务,帮助他们实现自我生活能力的提升。
(综合《健康报》《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