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七旬的舅父舅母退休前,分别是中学教师和医院助产师,结婚46年来,他们夫妻和睦、家庭幸福,是旁人羡慕的典型。有次闲聊中,得知他们在刚结婚时签了一份“夫妻吵架协议”,我很是好奇。
舅父告诉我,夫妻朝夕相处,难免产生矛盾乃至争吵,一辈子不红脸的夫妻很罕见。为了使夫妻吵架后问题得到解决,又不造成持久的感情创伤和痛苦,婚后不久,他俩就签订了“夫妻吵架协议”,压在桌上玻璃板底下。并以协议作为一旦夫妻吵架时的行为规范。结婚时只订4条,后来有了小孩增加2条,共6条,其内容是:
一、一方发火,另一方忍让,待对方情绪平息后再互相交换看法,这样能使吵架程度缓和;
二、发生吵架时,双方都应就事论事,适可而止。切忌翻陈年老帐,或动不动就以“离婚”相威胁;
三、夫妻都应多想想对方好处,尤其要想想在困难时刻的互相帮助和支持;
四、尽量避免外人介入夫妻吵架,更不应到外界寻找同情、支持与安慰;
五、不该在孩子面前争吵。因为这会使孩子失去安全感,心灵上造成创伤。父母任何一方都不应试图使孩子站在自己一边,更不能拿孩子“出气”;
六、为工作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的不快,都不回家向爱人或孩子发泄。
短短朴实无华的6条“协议”,我几乎看见他们夫妻在婚后处理生活风波中,像初恋时那样度过的一年又一年甜蜜的岁月。年轻的小夫妻不要嫌老套,婚后不妨学习与借鉴。
刘国学(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