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志勇)2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针对癌症防治工作和药品税收优惠政策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李斌在会上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癌症筛查、临床治疗和药品供应等工作,强化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建立健全癌症诊疗体系,加大癌症防治用药保障力度。目前,我国肿瘤登记年报制度已建有肿瘤登记处574个,覆盖4.38亿人口,较为全面地掌握了我国癌症发病、死亡、生存状况及发展趋势。
据悉,在强化癌症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方面,我国通过中央财政支持,开展了农村高发地区、淮河流域、部分城市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及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取得显著成效。目前,项目地区癌症早诊率超过80%,治疗率达90%,筛查人群的癌症死亡率降低46%,早期病例诊疗费用较中晚期节省近70%。
据了解,在加大癌症防治用药保障力度方面,我国已将临床急需的12种抗肿瘤新药纳入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针对抗癌药进医院“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明确谈判药品费用不纳入总额控制范围,要求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和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的供应和合理用药需求。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有802家三级综合医院和肿瘤专科医院采购了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其中采购4种以上的医院达到259家,努力满足癌症患者的用药需求。
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王平在会上介绍,2018年我国抗癌新药审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年共批准抗癌新药18个,比2017年增长157%,占全年批准新药总数的37.5%;从审批速度看,2018年以前,我国抗癌新药审批平均用时为24个月,通过一系列措施和各方共同努力,2018年已缩短至12个月左右,与发达国家的审批速度日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