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今年的这场初雪很大,1月4日,有一位在雪地摔倒心跳呼吸骤停的老人,遇见了一位说出“所有责任我来承担”的医生,做了一台没有家属签字就开展的手术。
那天大雪纷飞,老人突然晕倒在地。南京鼓楼医院消化科医生王轶刚下夜班,正好路过现场并将其送到医院。接诊后发现老人为心肌梗死,因为联系不到其家人,鼓楼医院急诊科主任王军考虑,如果等的话,老人命将不保,即使救过来了,也会给愈后带来很大的麻烦。于是他写了份承诺,承诺老人的所有责任由他来承担,让底下的医生们赶快去抢救。但这是有违医疗常规的,正常情况一定要家属签字或者本人签字。当老人的女儿赶到医院时,已经是2个小时之后了。此时,医生已经为老人做完了手术,患者的女儿连连感叹父亲是幸运的。
这是新年里满满正能量的事。我们要为这几位医生点赞,也要为患者家属点赞。不过,这事让人在拍手叫好之余,也不禁捏了把汗:如果手术没有成功……毕竟,个别患者和家属因“当初没有签字同意”而拒绝支付医疗费甚至抹黑医生、怂恿“医闹”的事儿,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医生是一种与死神赛跑的职业,千钧一发之际,相比手续,挽救生命是第一要务。退一万步说,即便医药罔效,家属也应该给予医务工作者以支持。毕竟,到了这个份上,不救必死无疑,救了还多几分希望。家属愿意共同“担险”,医生才能心无旁骛地为生命“冒险”。
应当说,此次南京鼓楼医院医生面对危急患者,毫不犹豫地亮剑救人,除了医者仁心的职业信仰在支撑外,更是有法律在给他们做坚强后盾。2017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对于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就从法律层面,给危急患者扩宽了求生的“绿色通道”,也给医务工作者坚持积极施救的价值导向扫除了后顾之忧。
所以,只有法律给医生撑起一片天,从制度上保障医生的权利,才会鼓励更多的医生“挺身而出”,令生命获得最大程度的挽救,让生命至上理念得到更大程度上的弘扬。
(综合《钱江晚报》
《人民日报》《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