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陶虎 胡艳萍 郑以亮)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禾叶塘村建档立卡低保贫困户雷玉珍,2017年 11月22日因腹痛被送往蓝山县中心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为胆囊多发结石、慢性胆囊炎急性发作。医院当即为她开通 “先诊疗、后付费”贫困人口就医“绿色通道”,为她办理了住院并精心治疗。出院时,雷玉珍的住院治疗总费用近1.1万元,医院为她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对她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减免,最后她只支付了医疗费用2600元。
2017年以来,该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中心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和县中西结合医院等医疗机构住院无需交纳住院押金,凭相关身份证明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窗口,诊疗结束出院时患者只需支付除城乡医保和医疗救助之后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同时,该县按照“三定两加强”原则,实施“三确定”(即确定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费用标准)制度,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实施分类救治,对农村贫困人口患4类9种大病实行集中救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的范围,将尘肺病、肺结核病、艾滋病纳入集中救治,并制定了诊疗方案,实行单病种收费。
蓝山县卫计委按照服务区域划分,依托医联体建设,由县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相关科室和人员组成签约服务团队,对所有贫困人口和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按照普通慢病患者、高危人群和一般人群,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管理,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服务。目前,全县2963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69名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全部完成家庭医生签约,对病情较重的慢性病贫困户实行个性化服务管理,为其提供全面、周到、便捷的医疗服务,让患者真正享受到 “家门口”的医疗服务。
蓝山县实施医疗保障救助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参与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纳部分县财政给予补贴,特困人口实行全补贴,全县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对贫困人口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并对罹患9种大病的贫困患者和个人合规的自付付费在3000元以上的重病患者建立了医疗救助重病兜底保障机制。2017年,全县9种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综末期肾病门诊治疗100%减免兜底,共落实重病兜底保障对象596人次,减免和兜底资金达53余万元,减轻了农村贫困大病患者的就医负担,受到了贫困群众的一致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