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黄焕君)从今年起,湘潭县对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在三级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满一个看护年度,被监护人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监护人可领取2400元看护奖励金。
为加强全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及管理监护工作,湘潭县综治办、卫生计生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湘潭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看护管理奖励办法》的通知,多部门协同实现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监护等工作。近日,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全县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公卫院长、慢病负责人、精神卫生专干共计60余人的业务培训会,要求进一步做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看护管理奖励工作的宣传发动,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