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敏反应即人在食用或接触某种光敏性物质后,再经阳光照射而产生的一种光化学反应。因食物因素所致光敏反应居第一位,第二位便是药物性光敏反应。
资料表明,引起药物性光敏反应的常见药物有磺胺类药物、呋喃类药物、四环素、氯霉素、苯海拉明、异烟肼、氯丙嗪、卡马西平、降糖灵、双香豆素和汞制剂等。
药物性光敏反应的临床特点是多发生在用药后1周内,一般是在外出受到阳光照射之后出现晒斑或类似接触性皮炎的皮损,皮损以弥漫性潮红,红斑或晒斑为主,伴有灼热感、疼痛感和瘙痒感,较重者可在红斑基础上形成丘疹和水疱。通常预后较好,多数在数日内消退,少数可迁延1-3周。皮损消退时间的长短与能否及时停药,日光照射的强度大小和持续时间有关,愈合过程中会出现色素沉着及褪皮现象。
因此,夏天里当人们服用上述药物时,要提高警惕,防止受到强光照射。一旦在服用药物期间出现光敏反应,一是停药观察,二是视病情轻重加以处理。轻者可自行消退,或用皮炎平霜剂外搽,无需全身用药;病情较重者应加用抗组胺药,如息斯敏、扑尔敏等,必要时可短期服用糖皮质激素,如强的松,每日30毫克口服,连用3日后即可停药。
陕西省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主任医师 魏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