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毛巍 张骋)家住常德市安乡县安障乡王家湾村7组的雷茂银,近日在办理2014年新农合报销时,他个人全年住院花费的医疗费用46万元,新农合补偿15万元后大病保险又补偿了13.3万元,补偿率达到61%。
2014年4月1日起,安乡县实行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由人寿保险公司代理。参保人保障年度内,因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新农合和其他保险报销后,其合规费用自付部分累计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进入大病保险补偿。此项补偿至今运行1年,全县共有1418名新农合参合患者得到了大病保险补偿,共计补偿金额103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