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食品安全恳谈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副司长陈传意接受采访时指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更侧重强调了地方政府的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强调了社会共治,强调了监管部门的统一性、集中性、协调性,亮点很多。
陈传意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把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还有原来食品安全法的一些精华部分,集中整合修订完善。可以说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最重要的一部法律。”
去年国务院的一个重大改革举措,就是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改变了多龙治水的局面。整个食品监管工作的统一性、协调性和执行力大大增强,食品安全的监管也更加明确。陈传意介绍了在新的监管体制下,2014年,食药监总局计划探索建立几项非常重要的制度:
第一,产品可追溯制度。所有的企业,都要建立产品可追溯制度。所有的生产经营企业,发生了食品安全问题,要能找得到“主”。今年将首先在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行业推行这项制度。
第二,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企业是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怎么体现和落实?能否通过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把主体责任落实下去。企业生产的原辅材料、进厂、检验、记录,到生产过程的所有环节,再到出厂检验、包括台账都由质量安全授权人签字把关。可以说质量安全授权人权力很大,责任也很大。
第三,重点抓“三重一大”。“三重”即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儿童食品。重点产品包括肉制品、酒类、饮料、婴幼儿配方乳粉;重点区域,即某一类产品集中生产的一个地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安全事件的区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一大”就是大型企业。
李珍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