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卫生局发布《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版)》。细则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应经过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并备案;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将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委托机构负责实施。申请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必须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医师定期考核合格。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每年组织2次。
(新华网,8.7,李秋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