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伟明
据报载,湖南某漂流景点近日发生重大事故,多名游客在漂流中受伤。管理方所陈述的原因是:第一,因漂流起点处的控水闸门在放水的时候电线烧坏了,导致阀门失灵,没法及时控制流量;第二,当日上午连续下雨,山里的水注入漂流路线上的溪流里,导致水势猛涨,从而失控。其实只要仔细分析,这2个理由都是管理方在推卸责任而搬来的借口。
据悉,国家旅游局曾于1998年发布《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体育部门有个漂流标准,海事、水利部门也有相关职责,但管理职责不明确。对此,政府应当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体育部门、海事、水利三个部门的职责,当然最好是统一把其纳入三个当中的一个来管理。其次,当地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应当不定时地排查埋伏在漂流路段上的安全隐患,并且规定特殊时候(如因下雨流量增大、山体滑坡等等)就应停止漂流。另外,游客应该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应该仅仅听管理方的一面之词而把自身的安全置之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