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昊 魏婉笛)8月13日,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将全面推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这将对指导公众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特别是降低人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食品营养标签是国际普遍采用的、向消费者提供规范的食品营养信息的有效途径,也是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营养组分、特征的有效方式。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在标签上强制标示4种营养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4”是指核心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1”是指能量。如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应当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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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包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是经预先定量包装好,或装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如虾丸、饺子、酱油、汤圆等速冻食品和预包装米面制品。预包装食品不是食品的种类,仅为与裸装食品加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