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兆成
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称为“失能老人”。眼下,许多失能老人已成为家庭的沉重负担,由于护理难度较大,他们想进养老机构却往往会遭到“婉言拒绝”。
据《2009年民政事业统计报告》称,近一半的养老机构表示只接收自理老人或以接收自理老人为主,不收住失能老人。香港从2004年起,公办养老院就不再收自理或半自理老人,原因是在“公共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要让那些最需要帮助的老人优先得到照顾,重点放在失能老人身上。这一做法值得借鉴。
在鼓励母子情深、父女情深等传统亲情模式养老的同时,政府应勇挑重担,加强制度性建设。失能老人的基本权益,也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明晰他们应当拥有的权利以及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是失能老人照护体系能够正常运转的根本保证。同时,发动有爱心、有实力的企业家捐资建立专项基金,发动有爱心的年轻人成立志愿者队伍,用于失能老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