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拍卖’的不仅是一具遗体,我‘拍卖’的是我的心,我要借这样的形式唤起人们捐献遗体的意识。”这段文字出自希望在生前拍卖自己遗体的癌症晚期患者“兜兜”笔下,她是公益组织“爱心中国博爱团”的一名志愿者。在其生命只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兜兜表示,要以1元底价拍卖自己的遗体,拍卖对象面向各大医学院校,并把拍卖所得全部捐赠给红十字会。
兜兜说,目前我国医用遗体资源严重匮乏,中国医学院学生的解剖课上医用遗体奇缺,大多数医学院校甚至没有遗体可供教学及医学研究使用。至于为什么要选择拍卖遗体这样的举动,兜兜坦言:“我希望‘拍卖’能够引起一定的轰动,让更多的人们关注并参与到遗体捐献的活动中来。”
对此,中国社科院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表示,兜兜拍卖遗体的想法值得钦佩,但做法值得商榷。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张雪莉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一切人体器官的买卖行为都在法律禁止之列,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因此兜兜要进行遗体竞拍的事是违反法律的。而中国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即便遗体拍卖并筹集到资金,但由于拍卖所筹得的钱款属非法筹得,因此红十字会也无法进行合理接收。
(京华时报,7.26,夏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