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打着“日行一善日搭一讪”口号、成员大部分为“宅男”“宅女”的“搭讪群”在郑州出现。群内传授怎么搭讪、怎么博取别人的好感等内容,然后进行实地演练,练习跟过路的美女搭讪,并交流心得体会。对此,众人褒贬不一。赞同者认为这是年轻人建立自信心、提高沟通能力的一种方式,反对者则认为这就是教人学坏,即使不发生犯罪案件,也有违道德,应“人人喊打”。
据“搭讪群”的发起人介绍,由于网络使很多人沉迷于虚幻世界,加上工作等原因,让很多人变成了“宅男”、“宅女”,从而导致性格更内向。所以,成立这一个搭讪群公开招募19-30岁、性格内向的单身男女加入,希望通过这种搭讪的方式,让成员们增强自信,交到心仪的男(女)朋友。
一名律师认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教育青少年如何去追女泡女,传授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让人担忧,如果在传授过程中传授一些可能导致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那么很可能会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
心理咨询师则认为,这是年轻人社交活动过度网络化后,出于心理以及生活的内在需求、原始社交方式的回归,应理性看待。搭讪行为本身很难定性为是好事还是坏事,如果搭讪者的目的非常正当,那合理的运用搭讪手段也无可厚非。通过学习搭讪技巧,可以帮助一些本来性格内向、腼腆的人找到自信、找到成功的捷径,不过应尽量避免一些搭讪技巧造成的负面影响。易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