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凯洋)长沙市首次全面开展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长沙市民政局近日已开始受理社工职业水平证书登记。
据介绍,社会工作者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
据了解,首次登记的受理期限为通过社工职业水平评价后1年内,登记有效期为3年。通过社工职业水平评价时间以社工职业水平证书载明的证书签发日期为准。首次登记后,每隔3年进行再登记。2008年通过社工职业水平评价取得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的首次登记,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10年6月30日。
资料表明,湖南现有人口6805.7万,按目前发达国家社会工作者的比例500∶1来算,湖南省需要13.6万余个社会工作者;即使按1000∶1的比例来配置,湖南省也需要社会工作者6.8万余人,缺口非常大。通过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可及时把握各类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状况,有针对性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